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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:
地址:
乙方:深圳市xxx
地址:深圳市xxx
本着诚意合作精神,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就甲方邀请乙方讲师为甲方干部进行企业管理实务的教育训练,具体协议如下:
一、训练对象:
各阶层管理人员,人员召集由甲方负责,并于上课前提供参加人员情况。
二、训练课程:
三、教材:
开课前一周,乙方提供教材一份给甲方,由甲方复印分发学员。
四、讲师:
深圳市xxx xxx讲师
五、训练时间:
1、上课时间: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;
2、上课应准时举行,任何一方建议讲座延期,均应提前一周通知对方,并征得同意。
六、训练地点:
1、由甲方提供,并依照要求布置(见附件);
2、乙方应于上课前确认以上安排是否妥当。
七、收费标准
1、讲课费用:xxx元/天;
2、甲方提供xxx市内交通、食宿;
3、关于录像:本讲座原则上谢绝录像,如果甲方有特别需要,希望进行现场录像时,必须保证录像带只能在企业内部使用。收取录像特许费5000元整。不得有任何商业用途,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且至少要提前三天通知乙方。
八、付款方式:于授课前三日内汇入乙方银行帐户或现金交给讲师。
九、甲方职责
1、尊重、支持、信任、配合乙方的工作;
2、提供必要之资讯,保证良好的上课环境;
3、指派专人负责双方联络、配合工作;
4、所有乙方提供之教材均属乙方之智慧财产,未经乙方同意,不得随意提供他人。
十、乙方职责
1、本着专业、负责的态度进行讲课;
2、认真备课,并至少于上课前一周将准备好之教材提供甲方,以便甲方复印分发;
3、作好涉及甲方的一切商业、管理、财务、人事方面的保密工作。
十一、其他
1、本协议一式二份,双方各执一份,具同等法律效力,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,并加盖公司印章后即时生效;
2、双方应切实按规定各尽其职,如有争议或未尽事宜,应友好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,可按法律途径处理。
甲方(盖章):
法人代表:
地址:
日期: 年 月 日
乙方:(盖章)
法人代表:
地址:
日期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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